姓名:infong
来自:61.143.243.1**
邮件:
主页:http://
[NO.3] 发表于:2007-7-13 11:29:29
我们欲投资兴办一个从事种植业的现代农场。某地某村有一片没人愿意承包的农用地,村长说可以出租给我们办农场,并为我们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我们想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可以领取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心里才塌实。请问我们应当怎样取得农用地的种植经营权,有关权益才有保障?

管理员回复:
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法律规定都是针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比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我省一些地方法规、规章也对此作了规定,如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办理农业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等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针对曾经出现的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用地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他人投资开发果园、庄园的现象,一些地方的有关主管部门为了加强管理,对以租赁方式投资开发的果园、庄园颁发了部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由于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仍有不少投资者感到其土地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2003年3月1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生效施行。国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明确了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取得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该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见,依法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确定的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方式有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方式。其他方式承包又包括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当是拥有集体农用地所有权或者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的农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承包者,应当通过其他方式即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综上所述,投资兴办农业项目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权利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姓名:nmin
来自:61.143.243.1**
邮件:
主页:http://
[NO.2] 发表于:2007-6-29 8:56:52
我现在要申请一块宅基地用于建房.土地的性质是:同一个村委会,不同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宅基地;宅基地权属的村民小组已经同意卖出,但是镇国土部门却不同意我办证!究竟我可以申请该宅基地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准买卖。村民建设住宅必须申请使用本集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申请使用其他农民集体的土地!

姓名:ZC
来自:61.143.243.1**
邮件:
主页:http://
[NO.1] 发表于:2007-6-29 8:41:18
我家前年向某村以租借形式租了十几亩地作建设厂房用,但因资金问题,现在有5亩多土地闲置未动工。请问我能一直闲置这5亩多土地吗?另外有哪些法律法规会有这方面的规定呢?

管理员回复:
如果租借的是农用地建设厂房属违法行为,如果租借的是建设用地建设厂房可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但不能闲置土地!

总计留言3条 首页 前页 下页 末页 第1页 共1页   转到第
 
 始兴县国土资源局    感谢逍遥留言本提供技术支持